|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
经外交部批准,我会决定于2008年11月8日至9日在京召开“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会议宗旨是为友好城市地方政府、国际友好城市组织及国内外从事友好城市管理研究的机构和人士提供一个交流与讨论的平台,展示其工作的成果,并开展热点问题研讨,以促进我国国际友好城市与世界各国国际友好城市间的横向交流与合作,使与会各方吸收借鉴成功经验,了解合作的规则和途径,探讨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主题为“和谐世界:共叙友谊、共商合作、共建和平、共谋发展”。本届大会将围绕“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可持续发展”这一议题,请国内外权威人士共析国际友城科学发展问题。
具体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11月7日至10日(与会代表7日午后报到,10日上午离会)
二、地点:首都大酒店(北京前门东大街3号)
三、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
四、会议规模:中外方共400人
五、会议形式:大会发言(中、外各10人左右)
六、拟定演讲题目(共20个):
(一)中国国际友好城市的科学分类指导(友协会领导) (二)中国国际友好城市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友协会领导) (三)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构想(中央党校) (四)中国中小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国家发改委) (五)构建中国城市对外交往的人文环境(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研究会) (六)中国城市发展与环境保护问题(国家环保部) (七)中美友好城市的和谐发展(社科院美国所) (八)中国拉美友城的发展构想(友协美大部) (九)中非友城发展战略问题(友协亚非部) (十)中国欧盟(或中俄)友城合作前景(友协欧亚部) (十一)中日友城间的交流与合作(友协日本部)
其余题目待定。各省市中外参会人员如有发言意向,请尽早报我会,以便统一协调后确定发言人。
七、参会人员范围:每省(自治区、直辖市)与会代表(含外方友城政府官员代表)限6人,其中我会招待3人,自费3人。
八、报名要求:请填写参会人员预报表于4月底前报我会。
九、自费标准:3000元人民币注册费+3000元人民币住宿费
另,大会有关事项后续通知请关注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网站(www.cifca.org.cn)本会动态·国际活动栏。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会人员预报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电话:010-65234738 传真:010-651291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