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合会简介 本会动态 地方动态 友城统计 友城寻觅 模范友城 资料馆 会员专区 English
日期:2007-12-11 17:31     点击: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第四届全国理事会届中会议圆满结束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第四届全国理事会届中会议于20071211日至12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全国友协陈昊苏会长、李小林副会长、冯佐库副会长、外交部外管司陈育明司长、北京市陆昊副市长、成都市刘佩智常务副市长及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会员及代表200余人与会。

陈昊苏会长首先宣读了关于变更本会部分领导成员的建议,并宣布了全国友协党组关于李小林同志分工负责友城联合会工作的决定。大会一致通过增补陆昊、陈明德、刘佩智、宋琦、井顿泉、冯佐库、李建平等同志为副会长;李利国同志为秘书长。

陈昊苏会长做工作报告。他总结了20059月召开本会第四届全国理事会以来的工作情况:(一)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友城管理协调工作;(二)加强科学指导,实行宏观调控,认真做好友城分类指导工作;(三)全面提高友好城市交流合作水平,努力实现友城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李小林副会长做今后工作设想的报告:(一)推进体制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紧紧围绕国际友城这个工作中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实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树立世界眼光,加强战略思维,把握发展机遇,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三)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一切,加强对友城工作的研究与指导,实现国际友城事业的有机统一、会员城市的和谐发展;(四)全面提升友城联合会的对外形象,打造国际友城工作系统工程的精品品牌,以崭新的面貌服务于各会员城市,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国际友城事业广阔的发展前景。

陈育明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国际友城工作是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平台,是地方外事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资源。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作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姐妹组织,在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增进中外城市友好交流与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他同时指出:(一)要深入贯彻十七大和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精神,为国家总体外交的全局服务,努力推动构建和谐世界;(二)严格遵守《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三)进一步明确友城工作目标和交往的原则,讲求实效,提高效率;(四)要加强对友城工作的统一领导,积极开展调研,科学规划,不断调整和优化布局;(五)各地外事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归口管理作用,履行参谋、管理、协调、服务的职能,整合友城资源,构建务实协调型友城合作关系;(六)重视企业作为民间外交使者的作用,以民促官,以经促政,以地方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家间关系的发展;(七)注重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加强学术、媒体、文艺、体育界人士及青少年之间的交流,不断深化友好与合作的社会基础。

陆昊副市长和刘佩智常务副市长分别做了发言,三亚市常务副市长严之尧致欢迎词。

全国友协副秘书长钮英丽做财务报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秘书长李利国做网站改版说明。

本次会议主要决定了如下内容:

(一)决定于200810月最后一个周末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年会”。年会的主题是:“共叙友谊,共商合作,共谋发展,共建和谐”。届时,将请各会员城市、地方省、市领导、国外友好省、州、市及国际友城组织的负责人400余人与会。经费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详情见会议文件之七)

(二)决定于200810月最后一个周末在北京举办首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创史之光系列图片展”。展览内容:35年来,为国际友城工作的开创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和值得纪念的事件。图片来源:从各地外办征集;征集时间是200811日至630日。展览所需费用从联合会的会费中支付。(详情见会议文件之八)

(三)决定与中央媒体联合举办“友城之窗”专题节目,如:中央电视台49频道、《人民日报》、《中国日报》等媒体。

(四)决定将联合会收费名称由“活动经费”改为“会费”,将目前每对友城每年缴纳80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对友城每年缴纳600元人民币,取消上限。(详情见会议文件之五、之六)

(五)决定积极稳妥地接纳个人会员。会费为每年1万元。本年度决定接纳的首批个人会员有:林健忠晓阳慈善基金会主席林健忠、中欧城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建华、爱浪集团董事长胡荣强。

(六)决定将友城网站重新改版,打造成为全面反映我国国际友城历史和现状的、信息量最大、内容最丰富、最具权威性的网站。新版网站于200811日起正式启用。(详情见会议文件之十一)

(七)为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公效率、节约经费开支,会议决定各会员城市要设置网站信息联络员,逐步实行上网办公。(详情见会议文件之十二)

与会代表对陈昊苏会长和李小林副会长的讲话及有关会

议文件进行了深入讨论,普遍认为报告及工作设想紧紧围绕十七大精神,对在新形势下做好、做大、做强友城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同时对分类指导工作、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年会、国际友城创史之光图片展等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友城报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准友城问题,希望联合会领导给以关注并想办法使其得到合理解决。

李小林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就几项具体政策性问题作出答复:()关于建立友好城市关系的审批权,不能下放到省级政府审批,今后不要再提这个问题;(二)与国外城市结好,须由省级外办征求我驻外使领馆的意见;(三)有的上报结好请示,建议事先与全国友协沟通一下再上报;(四)建议省级外办要有友城机构和专人,外办要有联络员,全国友协发出去的通知要找得到人落实。

针对各组讨论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李副会长进一步指出,分类指导工作应做细,友城联合会将有计划地举办区域性研讨会,特别注意加强对我中西部地区以及我国与第三世界结好工作的总结和指导;另,20076月向各会员城市发出友城调查表1401分,目前只收到737份,要求还未完成的城市尽早上报;创史之光图片展是与友城联合会年会配套的项目,各会员城市只需提供图片、文字等资料(电子版),无需负担制作和展览费用。

   陈昊苏会长最后发言,认为会议开得很成功,特别强调分类指导的意义,认为这给各地提供了横向比较、相互借鉴的良机。

 相关报道
   
 相关图库
更多...   
 相关视频


和平之歌音乐会视频资料...


和平之歌音乐会视频资料...
更多...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所有 | 安全承诺 | 商标声明 | 使用条款 | 隐私条款 |
Copyright © 2008 cifc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国际友好城市联合会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50181号 备案序号:京ICP证050181号
服务电话:(+8610)65060955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下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