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申办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须知
日期:2007-11-02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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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由各专办单位“专办员”凭专办员证统一办理。
一、出国(境) 人员申办护照和赴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 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2. 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或备案表;
3. 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查验出访人员长期身份证或户口本,留存复印件 );
4. 近期照片两张 ( 翻拍或彩色打印照片不能使用 );
5. 下列出国(境) 团组申办照(证)时,还需另外提供相应批件和证明:
(1) 我省人员参加中央、国务院各部门 或外省、市、区组团出访,必须提供中央、国务 院各部门外事司或省、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出国任务批件”和“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2)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或外省、市、区 人员随我省组团出访,必须有其所在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外事司或省、市、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出国任务确认件”、“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批件以及出访人员的有效护照。
(3) 出国(境)培训团组,必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批或审核件。
(4) 前往未建交国家或地区的团组,需提供外交部或有关部门的批复件。
(5) 前往敏感或热点国家或地区团组,需提供征求我驻外代表机构意见的函、电。
二、打印的《护照申请卡》
《护照申请卡》是制做护照和通行证的主要依据,必须按规定式样打印,每人填写一份。出访人员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出生地必须与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和身份证一致。并附上一张背后写好姓名的出访人员照片,供制做护照时使用。
三、填写《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
《申请出国签证事项表》每个出访团组填写一式两份;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前往互免 签证国家或随
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或外省、 市、区组团出访,只填写一份。
如团组成员使用已办护照或随我省团组出访的省外人员( 必须先办好护照和出国任 务确认件), 应在《事项表》中填写护照号 码、发照日期、地点和有效期。
表中所列出国事由、出国团组名称、人 数、领队姓名、名单 , 均需以批件为准 , 如有变动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护照和通行证的申办及领取
1.专办员在办照(证)所需材料齐全后,交省外办护照室,经审查合格后,开具取件通知单。